檢測認證人脈交流通訊錄
- Reach尼龍齒輪測試Reach測試報告
自2008年10月起,截止2014年6月16日,ECHA(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公布了十二批共163項SVHC(高度關注物質清單)以后,根據REACH法規規定,SVHC需履行以下責任和義務: 1、 作為物質銷售時,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SDS(安全數據表)即MSDS(材料安全數據表) 2、 作為混合物(配置品)中的一種物質,當批物質含量≥0.1%時,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SDS即MSDS 3、 在物品中SVHC質量百分比>0.1%時,必須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應消費者要求,在45日內免費提供可獲取的充足信息,至少說明物質名稱。 4、 通報義務: ● 在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單中的SVHC,單種SVHC在物品中質量百分濃度超過0.1%,且總量大于1噸/年的,則需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向ECHA通報的義務。 ● 在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清單中的SVHC,單種SVHC在物質中質量百分濃度0.1%,且總量大于1噸/年的,則需在列入后的6個月內完成向ECHA通報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