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標GB16809-2008《防火窗》第3.5條 窗扇啟閉控制裝置 活動式防火窗中,控制活動窗扇開啟、關閉的裝置,該裝置具有手動控制啟閉窗扇功能,且至少具有易熔合金件或玻璃球等熱敏感元件自動控制關閉窗扇的功能。注:窗扇的啟閉控制方式可以附加有電動控制方式,如:電信號控制電磁鐵關閉或開啟、電信號控制電機關閉或開啟、電信號氣動機構關閉或開啟等。
平時(復位狀態)可使防火窗在0-90度保持開啟狀態,火災時,接收聯動控制信號或達到溫度處于68±5度時,自行平穩關閉防火窗(釋放狀態),并提供反饋信號給控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