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認證人脈交流通訊錄
全國、廣東、深圳專業辦理UN38.3EM認證
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直接提問 | 回首頁搜
-
認證機構類別:認證機構
認證服務類別:產品認證
- UN38.3標準
38.3鋰電池組
38.3.1目的
本節將介紹對鋰電池和電池組進行分類應遵守的程序(見UN3090和3091以及《規章范本》第3.3章的適用特殊規定)。
38.3.2 范圍
38.3.2.1鋰電池和電池組應在某一特定電池和電池組型號運輸之前,進行《規章范本》第3.3章特殊規定188和230要求的試驗。鋰電池和電池組如與試驗型號具有下述差別:
(a) 對于原電池和原電池組,陰極、陽極或電解液重量的變化超過0.1克或20%(以較大者為準);
(b) 對于充電電池和電池組,瓦特-小時的改變超過20%,或電壓增加超過20%;或
(c) 有顯著影響試驗結果的變化。
應視為新的型號并進行所要求的試驗。如果一個鋰電池和電池組型號不符合一項和多項試驗要求,應采取步驟糾正造成不符合要求的缺陷,然后對該電池和電池組型號重新進行試驗。
38.3.2.2為了分類目的,適用下列定義:
合計鋰含量是指組成電池組的各個電池鋰含量或鋰當量含量克數之和。
電池組是指以固定方式連接在一起的一個和多個電池,包括外殼、接頭和標記。
注:通常稱為“電池組、電池模塊或電池組件”的裝置,其主要功能是為另一件設備提供動力源,在本規章中當作電池組處理。
鈕扣形電池和電池組是指總高度小于直徑的圓形小電池和電池組。
電池是指單一的封閉的電化學裝置(一個正極和一個負極),其兩個電極之間有電位差。在本規章中,如果封閉的電化學裝置符合“電池”的定義,它即是“電池”而不是“電池組”,不管在本規章外該裝置被稱為“電池組”還是稱為“單一電池的電池組”。
組成電池是指電池組包含的一個電池。
交替充電放電周期是指對可再充電電池或電池組完全充電和完全放電的一個程序。
解體是指排氣和破裂使電池和電池組任何部分的固體物質穿過放在離電池或電池組25厘米處的絲網篩(直徑0.25毫米的軟鋁絲,網格密度每厘米6至7條鋁絲)。
流出物是指電池或電池組排氣或滲漏時釋放出的液體或氣體。
當量鋰含量在鋰含量定義中界定。
第一個交替充電放電周期是指完成所有制造工序之后的起始充電放電周期。
完全充電是指可再充電的電池和電池組被充電到其設計標定電容量。
完全放電是指下述兩種情況之一:
原電池或電池組被放電到失去其標定電容量的100%;或
可再充電的電池或電池組被放電到制造商給定的終端電壓。
大型電池組大型電池組,系指總重量超過12千克的金屬鋰電池組或鋰離子電池組。
大型電池是指完全充電是其陽極的鋰含量或鋰當量含量大于12克的電池。
滲漏是指物質從電池或電池組漏出。
鋰含量適用于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和電池組,電池的鋰含量是指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陽極中的鋰質量,對于原電池,鋰含量是在電池為放電的狀態下測量的;對于可再充電電池,鋰含量是在電池完全充電的狀態下測量的。電池組的鋰含量等于電池組各組成電池的鋰含量克數之和。
鋰當量含量適用于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電池的鋰當量含量按以安培小時為單位的電池標定電容量乘以0.3計算,乘積用克表示。電池組的鋰當量含量等于電池組各組成電池的鋰當量含量克數之和。
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是指可再充電的電化學電池或電池組,其正、負電極都是夾雜混合物(離子和準原子形態的鋰與電極材料網格夾雜在一起),兩個電極都沒有金屬鋰。利用鋰離子化學性質的鋰聚合物電池和電池組在本規章中當作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處理。
重量損失是指超過下面表1所列數值的重量損失。重量損失數值可用下式計算。
重量損失(%)=(M1- M2)/ M1*100
式中M1是試驗前的重量,M2是試驗后的重量。如重量損失不超過表1所列數值,應是為“無重量損失”。
表1:重量損失限值
電池和電池組重量M
重量損失限值
M<1克
0.5%
1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