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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4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將(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4,4'-二氯二苯砜兩項化學物質納入第29批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至此,REACH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正式更新至235項。
商家義務
● 如果投放歐盟市場的“物品”類產品中含有濃度>0.1%的任意一種SVHC候選物質,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應履行REACH法規規定的告知、通報等義務:在收到消費者咨詢時,需在45天之內將相關信息提供給消費者;
● 含量>0.1%且該物質進入歐盟的總量>1噸/年時,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先向ECHA進行通報,產品方可在歐盟市場銷售。“物質或混合物”類產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選物質,則生產廠商應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SDS);
且2021年1月5日起,根據歐盟《廢棄物框架指令》的要求,物品供應商必須在ECHA的SCIP數據庫通報物品中SVHC物質信息。
歐盟境內產品必須履行REACH法規的各項義務,才能合法生產或進口。SVHC通報也是其中一項重要的審查內容,如不符合SVHC通報義務面臨罰款或其他懲治措施。而且,歐盟在逐漸加強對SVHC的管控,包括但不限于市場抽查監督以及SCIP工具的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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