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 抽檢容差僅限于歐盟成員國主管機構用于市場抽檢,制造商、進口商或授權代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技術文檔或數
據解釋時利用該容差來實現合規或更高性能;
§ 1 個樣品用于下述a)和 b)的測試;從至少兩個地方獲得10個光源或3 個獨立控制裝置用于c)的測試。如果10
個光源樣品的價格超過500 歐元,則減少樣品至3 個;
a)
制造商或進口商技術文檔中的宣稱值以及用于計算該宣稱值的值(如適用),不得優于實測值;
b)
宣稱值需滿足法規所有要求,且制造商或進口商發布的任何必要產品信息,里面包含的數值不得優于其宣稱值;
c)
抽檢測試結果(測試值和計算值)滿足相應的容差要求。
§ 如上述a)或b)不滿足,則視為該產品及關聯產品抽檢不合格;如c)不滿足,則視為該產品及關聯產品抽檢不
合格;
§ 當市場抽檢不合格的決定下達之后,成員國主管機構應第一時間將所有相關信息呈交歐盟委員會及其他成員國主
管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