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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的說明
一、 流程
填寫檢驗申請單→提交資料和樣品→受理報檢→資料初審→簽發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工作聯系通知單→檢測及評估→簽發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和SDS及標簽審核。
二、必需提交的資料
1. 檢驗申請單
2. 申請人對其貨物的成分聲明(參考附件1 成分聲明參考格式)
3. 需審核的中文安全數據單(SDS):正本和電子版(參考附件2 安全數據單參考格式)(中文版)
4. 需審核的貨物的內外包裝中文危險信息公示標簽:樣本和電子版(參考附件3 危險信息公示標簽樣例)
5. 申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說明:
l 所有資料(除營業執照外)均要求為原件,并加蓋申請單位的印章。
l 中文安全數據單和中文危險信息公示標簽一式二份,電子版為可編輯性文本。
l 電子版資料發到實驗室指定郵箱。
l 對于沒有危險信息公示標簽和/或安全數據單的報檢人,可申請由實驗室進行編制。
l 填寫檢驗申請單時,必須填寫電子郵箱。
報檢詳細情況,請與我們聯系。
電話:13360028838
微信:13760668881
鄒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