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E標志源于歐洲經濟委員會(Economic Commisssion of Europe,簡稱ECE)頒布的法規(Regulation)。目前ECE包括歐洲28個國家,除歐盟成員國外,還包括東歐,南歐等非歐國家。ECE法規是推薦各成員適用,不是強制性標準。成員國可以套用ECE法規,也可以延用本國法規。目前從市場需求來看,通常ECE成員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規的測試報告及證書。E標志證書涉及的產品是零部件及系統部件,沒有整車認證的相應法規。獲得E標志認證的產品,是為市場所接受的。國內常見E標志認證產品有汽車燈泡,安全玻璃,輪胎,三角警示牌,車用電子產品等。E標志認證的執行測試機構一般是ECE成員國的技術服務機構。E標志證書的發證機構是ECE成員國的政府部門。
e標志是歐盟委員會依據歐盟指令強制成員國使用的機動車整車,安全零部件及系統的認證標志。測試機構必須是歐盟成員國內的技術服務機構,發證機構是歐盟成員國政府交通部門。獲得e標志認證的產品各歐盟成員國都將認可。
無論是E標志或e標志認證,首先產品要通過測試,生產企業的質量保證體系也要至少達到ISO9000標準的要求。本公司可為生產企業提供認證前的標準輔導,樣品部分預測,大大提高了通過率。我們高效,快捷,專業的服務,不僅僅是為您取得認證,還包括以后的廠檢輔導,標準更新,證書更新,出貨檢查等方面,以保證貴公司產品在歐洲受到普遍的認可。
整車——即兩輪或三輪以上之電機動交通工具,如客車、貨車、摩托車、巴士及道路外之車輛汽機車。
零部件——車燈與燈泡、各種視鏡、輪胎、輪圈、剎車、喇叭、防盜設備、安全帶、汽車玻璃及排氣管等汽機車零配件-安全帽、兒童安全椅、車內附屬電器產品等。
自2002年10月起﹐規定所有車輛,車輛零部件﹐以及用于車上的電子性產品必須強制執行EMC測試﹒所有在歐銷售的電子零部件須統一符合EMC指令95/54/EC,根據EMC指令89/336/EEC進行的自我宣告將不再有效﹒而由歐盟授權車輛類產品的公告機構出具E/e Mark證書﹒也就是說﹐車輛類電子及電子零部件原先申請的CE(EMC)認證將從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須在重新申領了由歐洲國家交通部出具的E/e Mark證書后方可在歐洲市場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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