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一、房產測繪的委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權利申請人、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應當委托房產測繪單位進行房產測繪:
1、申請產權初始登記的房屋;
2、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的房屋;
3、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要求測繪的房屋。
二、測繪收費標準
浙價服〔2013〕86號、義發改〔2013〕7號:住宅用房實測繪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65元,其它用房實測繪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0元;新建商品住宅預測繪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25元,住宅以外的新建商品房預測繪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4元。
農民自建房按規定的標準減半收取。
三、承諾期限
普通日常房產測繪項目8個工作日;大型測繪項目根據類別、項目大小協商確定作業期限。
四、房產測繪流程
1、服務中心窗口(受理):房產測繪業務受理、資料接收;
2、測繪部門派件;
3、房產測繪:外業測量、內業繪圖、計算、出具《測繪成果書》;
4、質量檢查、成果審核;
5、房屋登記部門成果備案;
6、服務中心窗口(發放):委托方驗收、繳費、發放《測繪成果書》;
7、成果歸檔。
五、委托房產測繪應提交材料
申請房屋登記的測繪成果需提交房屋登記機構備案,委托房產測繪時根據房屋權屬來源需提交以下材料(凡提供復印件的均需查驗原件)。如委托方提供的資料不全或不符合測繪、備案要求的,委托方應按要求及時補齊或改正。
㈠、房改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遺失補辦:
1、房產測繪委托書;
2、干部、職工購買公有住房或集資建房審批表復印件、購買公有住房協議書或交付合同復印件;
3、購房發票或集資款發票復印件;
4、房產測繪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委托他人經辦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㈡、個人受讓土地房產:
1、房產測繪委托書;
2、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3、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建房許可證等)和規劃批準的建筑施工平面圖紙;
4、1997年6月12日之后建成的還須提交規劃驗收合格證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單);
5、整幢七層(含七層)以上的房屋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或房屋質量檢測報告和消防驗收合格意見表;
6、房產測繪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7、委托他人經辦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8、其它必要資料。
㈢、個人批建、舊村改造房產:
1、房產測繪委托書;
2、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3、房屋產權來源依據:
(1)土改之后至1986年12月31日之間建成的提交村(居)委會的產權來源證明;
(2)1987年1月1日之后建成的,提交建房(用地)審批表;
(3)1993年1月1日之后建成的,還須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建房許可證;規劃批準的建筑施工平面圖紙;1997年6月12日之后建成的,還須提交規劃驗收合格證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單);
4、房產測繪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委托他人經辦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其它必要資料。
㈣、拆遷安置房:
1、房產測繪委托書;
2、原房屋權屬證書或產權來源依據;
3、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建房許可證等)和規劃批準的建筑施工平面圖紙;1997年6月12日之后建成的還須提交規劃驗收合格證明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單;
5、整幢七層(含七層)以上的房屋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或房屋質量檢測報告和消防驗收合格意見表;
6、房產測繪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7、委托他人經辦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8、其它必要資料。
㈤、企業房產:
1、房產測繪委托書;
2、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建房許可證等)和規劃批準的建筑施工平面圖紙;1997年6月12日之后建成的還須提交規劃驗收合格證明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單復印件;
4、竣工驗收備案表或竣工驗收補辦備案單復印件;
5、平面規劃布置圖復印件;
6、委托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負責人、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
7、委托他人經辦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8、其它必要資料。
㈥、非企業單位房產:
1、房產測繪委托書;
2、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3、房屋產權來源依據;
(1)土改之后至1992年12月31日之間建成的,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產權來源證明或批準建房文件;
(2)1993年1月1日之后建成的,還須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建房許可證;規劃批準的建筑施工平面圖紙;1997年6月12日之后建成的還須提交規劃驗收合格證明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單復印件;
4、平面規劃布置圖復印件;
5、竣工驗收備案表或竣工驗收補辦備案單復印件;
6、委托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明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7、委托他人經辦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8、其它必要資料。
㈦、房屋自然狀況變更:
1、房產測繪委托書;
2、房產證復印件;
3、土地證復印件;
4、房屋狀況變更依據(如規劃許可依據等);
5、房產測繪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委托他人經辦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7、其它必要資料。
㈧、房產分割:
1、房產測繪委托書;
2、房產證復印件;
3、土地證復印件;
4、分割依據;
5、共有房地產,需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
6、經規劃批準的建筑施工圖紙
7、房產測繪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8、委托他人經辦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9、其它必要資料。
㈨、商品房預測繪
1、房產測繪委托合同;
2、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3、土地出讓合同;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5、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6、經規劃批準的總平面布置圖、建筑施工圖紙、地下室、人防、物管用房、活動用房的建筑平面圖;
7、與規劃許可相符的建筑面積計算說明書;
8、經設計或規劃部門確認的房屋共有部位的性質、功能、用途等相應情況的說明書;
9、人防審批意見;
10、地名辦的地址證明;
11、預售方案(開發商提供);
12、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經辦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13、其它必要資料。
㈩、商品房實測繪
1、房產測繪委托合同;
2、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3、土地出讓合同;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5、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6、規劃驗收合格證明單
7、預售方案(住建局已備案的);
8、預售許可證
9、經規劃批準的總平面布置圖、建筑施工圖紙、地下室、人防、物管用房、活動用房的建筑平面圖;
10、與規劃許可相符的建筑面積計算說明書;
11、經設計或規劃部門確認的房屋共有部位的性質、功能、用途等相應情況的說明書;
12、人防審批意見;
13、地名辦的地址證明;
14、竣工驗收備案表;
15、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