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認證人脈交流通訊錄
移動電源CNAS/CMA檢測報告申請免稅稅務局是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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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法規:GB18287
CNAS認可項目:是
- CTB專業辦理電池、涂料免稅、緩征消費稅省級檢測報告,歡迎來電咨詢!以下信息由環測威官先生為您提供:
深圳市環測威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官先生/Dylan:18824302181
ShenZhen CTB Testing Techology Co . , LTD
QQ:2851288655 郵箱:dylan@ctb-lab.com
檢測標準:GB18287
檢測項目:
? 電性能:0.2/tA放電、倍率放電、高溫放電、低溫放電、荷電保持能力及恢復容量。儲存性能、循環壽命、內阻
? 環境適應性:靜電測試、恒定濕熱、振動、自由跌落、低氣壓、高低溫模制殼體應力、安全保護性能、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
? 安全性能:重物沖擊、熱濫用、過充電、強制放電、短路、機械沖擊、溫度循環
檢測周期:10-15個工作日
檢測費用:提供資料報價,聯系官先生18824302181
準備資料:檢測申請表,營業執照復印件,電池BOM圖,送檢樣品39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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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氫鎳蓄電池、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全釩液流電池的納稅人,應當持有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并將檢測報告原件和復印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現對分局于2015年2月5日下發的《關于核對電池 涂料消費稅征收品目的通知》中,要求納稅人生產或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符合《財稅〔2015〕16號通知》規定的免征、緩征消費稅條件的,應在確認并增加消費稅稅種、稅目后,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電池 涂料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要求,提交產品檢測報告。現對檢測報告,作如下補充要求:
1、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授予實驗室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該應稅消費品的產品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封面應有CMA標識(中國計量認證標識)。
2、提供出具產品檢測報告的檢測機構具備檢測資質和該產品檢測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資質認定證書及檢測能力附表的復印件等。
3、本省范圍內的檢測機構對相關產品不能檢驗的,納稅人可委托其他省市符合條件的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檢驗,并按前款規定提供產品檢驗證明和檢測機構資質能力證明等材料。
4、納稅人報送上述資料的時間,不應晚于免征或緩征消費品首次消費稅納稅申報之日后的60日內。
稅務機關對受理的產品檢測報告、資質認定證書及檢測能力附表,應按納稅申報資料進行管理。符合免稅條件的,待ctais2.0升級后進行優惠備案錄入。
附:
財稅〔2015〕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促進節能環保,經國務院批準,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電池、涂料列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具體稅目注釋見附件),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適用稅率均為4%。
二、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征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