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認證人脈交流通訊錄
- 車輛超載是造成公路加速損壞的重要原因,國家交通部2000年2號令《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對各類車輛的軸載質量作了明確限定,并對車輛軸載質量及車貨總質量超限的車輛作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為了配合公路管理部門對車輛進行軸重計量和超限監控,我們研制了“GDC固定式動態車輛超限檢測/計重收費系統”,為交通部門實施有效的超限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手段。 本產品無論是檢測速度還是檢測精度等方面均處于國內領先水平,自動化程度高、操作方便、性能穩定、信息長期保存。尤其是所特有的倒車識別功能,有效防止了由于車輛中途退出而引起的稱重混亂。該系統對道路開挖量少、占地面積小、施工方便,適合我國公路管理的需要。 本系統由動態軸重秤、稱重儀表、輪軸識別器、車輛分離器、戶外顯示屏、收費亭電腦終端及打印機等組成。系統特點 ●動態檢測、快速準確; ●自動識別輪軸型號,自動判別車輛是否完整通過; ●自動判明是否超限,并可大屏幕顯示; ●具有倒車識別功能; ●支持動態稱量和靜態稱量兩種模式,并可自動轉換。即使由于擁堵,車軸停在稱重臺上,系統也能準確稱重并進行車軸類型判別。 ●計算機自動儲存記錄,供隨時檢索及統計。 ●自動打印完備的檢測憑單; ●在惡劣條件(雨天、霧天、霜天、烈日等)下均能正常工作。 ●軟件功能強大,界面直觀友好。 ●當系統有故障(稱臺、輪軸識別器、車輛分離器異常)時,可在微機軟件的超限界面中顯示出來。 主要設備 ●動態軸重秤(ZCS-30) ●輪軸識別器 ●車輛分離器 ●稱重儀表(XK3198E3A) ●重量顯示屏 ●終端電腦●環境溫度:-20℃~60℃ ●相對濕度:<98% 性能指標 ●靜態精度:OIML ●動態精度:±1%(車速≤5Km/h),±3%(車速5~10Km/h),±5%(車速10~20Km/h) ●稱重速度:≤20Km/h(建議5Km/h以下) ●最大檢測軸重:30T(可按用戶要求改變) ●最小檢測軸重:最大軸重的1% ●最大軸數:不限 ●稱體臺面尺寸:3.5×0.8米(可按用戶要求定制) ●電源:220VAC(-15%~+10%),50Hz±2% ●通訊波特率:1200、2400、4800、9600bps,可設置。 ●環境溫度:-20℃~60℃ ●相對濕度:<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