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共犯條例解讀篇-深圳市滴滴家園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許多人關心的的問題是
何種違法行為導致事顧發生?
事顧雙方又應該如何擔責?
然而,大家是否思考過
事顧的“真兇”其實不止一個!
許多交通事顧的背后
往往隱藏著一系列的鏈條反應
車輛駕駛人→車輛實際控制人、所有人
車輛所屬的單位→單位負責人、管理人
他們之間環環相扣
只要其中一環無視交通安全
都是在變相地放任違法行為的發生
都是在共同實施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
明確將共同實施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納入管理范疇
▼
第四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開、及時的原則。
● 對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違法行為,經交通警察指出后,行為人能及時糾正的,給予口頭警告后放行。
● 對嚴重妨礙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從重處罰;對多次實施嚴重妨礙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加重處罰。
● 共同實施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根據行為人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中所起的作用,分別處罰。
蜀黍圈重點了?。?
共同實施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
根據行為人在道路交通安全
違法行為中所起的作用,分別處罰!
意思就是說即使你不是駕駛人
只要你是涉事相關人員
存在直接或間接原因導致事顧的發生
都將面臨法律的懲罰!
真的很嚴格
深圳交警將通過深度調查
尋找事顧背后的原因
深挖細查每一個環節
及時取證,完善相關證據鏈條
并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詳情請戳圖
超載貨車剎車失靈,撞人致死!駕駛員、車輛實際控制人皆因涉嫌 交通肇事罪 被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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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戳圖
學員誤把油門當剎車撞人致死,肇事司機徐某、教練員韋某涉嫌 重大責任事顧罪 被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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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安全意識的缺乏
車輛所有人縱容駕駛人違法
相關企業管理缺失、未落實主體責任
這些都是引發事顧的原因之一
還有一種情況蜀黍需要特別強調
一人酒駕,兩人涉罪
危險駕駛的共同犯罪分成以下幾種
危險駕駛的共同犯罪
01
在飲酒過程中,行為人明知駕駛員必須駕車出行,仍極力勸酒或脅迫、刺激其飲酒,且飲酒后不給其找代駕的行為。
02
行為人明知駕駛員飲酒,教唆、脅迫或命令駕員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
03
車輛所有人明知借車人已經醉酒且要求駕駛機動車時,仍將車輛出借給借用人的行為。
別以為自己酒后未開車就沒事
只要踩中以上“雷區”
蜀黍決對不會放過你!
2019年上半年
深圳交警共查獲20名車主、同車人
醉駕共犯被追究刑事責任
鄧某增醉酒駕駛公共汽車,其同事劉某榮(共犯)幫助鄧某增逃避吹氣酒精測試,現兩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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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醉酒駕駛的背后
潛伏著多少交通安全隱換
同事對醉駕司機的包庇、縱容
公司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他們都不能逃脫法律的嚴懲!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共同犯法,絕不放過
接下來,深圳交警
將通過深度調查、源頭治理
各部門的齊抓共管
加強共同犯法的查處力度
倒逼企業行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消除交通安全隱換,促進事顧預防
蜀黍再次提醒廣大市民
不管是駕駛人還是車輛實際控制人、所有人
在日常出行時必須遵守交通法規
切莫心存僥幸、知法犯法!
各企業相關負責人、管理人員
也必須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保證安全運輸、安全生產!
所以大家還是做個遵紀守法發的好公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