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造成蘭州施工升降機吊籠墜落事故的主要原因,造成施工升降機吊籠墜落事故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驅動裝置的制動器制動力矩不夠,安全系數太小;
(2)單驅動和雙(多)驅動的問題;
(3)防墜安全器的可靠性差;
(4)違反扣作規程,不按產品說明書的規定,吊籠超載運行;
(5)驅動小齒輪與齒條嚙合處背面沒有裝靠輪,或靠輪偏心軸無鎖片
(6)沒有設置平衡重;
(7)其它偶發原因;
2 驅動裝置安全裝置的分析對比
2.1 吊籠驅動裝置的制動器
蘭州升降機制動器是吊籠停靠樓層定們的裝置,目前采用的大致有兩種:一種是標準的JWZ200型的塊式制動器,其制動力矩為160N·m,屬成熟產品,它的缺點是外形尺寸大,制動易磨損,如維修和保養不當容易失效。
這種制動器大多使用在80年代生產的國產施工升降機上,目前已很少使用,逐步被淘汰;另一種是80年代后期參考ALIMAK進口樣機研制的,它是與驅動電動機連在一起的片式磨擦制動器。
它是與驅動電動機連在一起的扯式磨擦制動器。這種制動器的特點是結構緊湊,體積小,制動片間的間隙容易調整。目前國產的施工升降機其本都采用這種制動器。
要使吊籠可靠地停靠在僂層上,保證其不墜落,制動裝置的制動器必須具有足夠的制動力矩,對于不帶平衡重的吊籠其制動力矩應滿足下式要求
吊籠上行時:M1=(((G+Q)·R)/i)·k 吊籠下行時:M2=(((G+Q+Q1)·R)/i)·k
公式中:M1——吊籠上行時的制動力矩(N·m);M2——吊籠下行時的制動力矩(N·m);Q——吊籠的額定載重量(kg);Q1——吊籠下行時的慣性力(N);G——吊籠的自重(kg);i——減速器的傳動比,平面雙包絡環面蝸輪,蝸桿的減速器,i=42/3;k——制動力矩的安全系數,按GB/T10054-96的規定k>=1.75;R——驅動小齒輪的節圓半徑(m)
吊籠在額定載荷下(不帶對重,額定載荷為1000kg),要安全可靠地停靠在所需位置,保證吊籠不墜落,通過上式計算制動力矩M為195N·m。
由此可見上述兩種制動器的制動力矩都偏小,為了克服制動器的制動力矩小并且保證吊籠的安全運行而不墜落,一定要采用雙驅動或帶平衡重。
2.2 防墜安全器
當吊籠的驅動裝置失效而墜落時,限制吊籠的運行速度并使其停止墜落的一種機械裝置稱之為防墜落安全器。目前國產的施工升降機上大多使用仿制ALIMAK公司的第二代產品——錐鼓形磨擦式防墜安全器。
其作用過程是當吊籠以額定速度運行時,防墜安全器的軸端小齒輪在導軌架的齒條上處于隨動狀態;當吊籠由于某種原因而超速運行時,裝在齒輪軸上的離心塊,在離心力的作用下,克服彈簧力而向外甩出與外錐體內側的凸齒相嚙合。
帶動磨擦磨擦錐體轉動,在蝶簧組的作用下,逐漸增大內,外錐體之間的磨擦阻力矩,直至使吊籠停止運行。制動時吊籠的滑移行程為0.25—1.2m,所以制動平穩,沒有明顯的沖擊力,呆延長吊籠,鋼結構等的壽命。
該防墜安全器的特點是制動力矩大,可達3000N·m以上;結構緊湊,體積小,使用比較安全可靠。是目前國產施工升降機上的主要配套產品。
多年來修理和檢測重新標定期限的防墜安全器來看,有部分防墜安全器殼體積水,使制動帶長期遭水浸泡而霉爛變質;還有的制動帶表面粘有油污,這些都大大降低制動帶的磨擦系數,直接影響制動力矩,使它失去防墜的功能。
2.3操作不正確
違反操作規程,不按產品說明書的規定超載使用,造成吊籠墜落事故。目前國產的施工升降機大部分都沒有設置吊籠超載限制保護器。
有關這方央的設計原理的論文曾在雜志上報道過,但真正應用到產品上質量過關的極少。有特今后研究設計單位和工廠通力協作,進行攻關,使吊籠超載限制保護器早日應用到施工升降機上。
2.4 驅動小齒輪與齒條嚙合處的靠輪問題
驅動小齒輪與導軌架上的齒條相嚙合時,從受力情況可知,除了向上或向下的垂直力以外,還有互相推斥的水平力,也就是說驅動小齒輪的離開齒條的力。
較早生產的驅動裝置上,一般沒有設置靠近裝置。由于傳動板的剛性和齒軸變形以及嚙合不當等原因,導致驅動小齒輪脫離與齒條嚙合面使吊籠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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