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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指令,全稱為“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從2006年7月1日起生效,該指令要求在所有歐盟成員國中強制執行并列入法律。該指令限制了六種有害物質在各種電子電器設備生產過程中的使用。
RoHS指令通常被稱為“無鉛指令”,但實際上它限制了下列六種物質的使用。
鉛(Pb)
汞(Hg)
鎘(Cd)
六價鉻(Cr6+)
聚溴聯苯(PBB)
聚溴二苯醚(PBDE)
該指令不適用于固定的工業設備和工具。而在歐盟市場上推廣電子電器產品的公司負有遵從該指令的責任。
零配件和半成品不適用于成品的相關規定。但由于這些物質可能被用于產品的生產和包裝,所以在整條供應鏈中關于這些物質含量的相關文件都必須齊備并且提供給終端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