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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 item 測試名稱: 鋰離子蓄電池總規(guī)范
Test info 測試內容:
試驗項目 | 章節(jié)號 | 標準要求 |
標準充電 | 3.5 | 在環(huán)境溫度(20士5) ℃條件下,對電池以0.2C5A恒流充電至限制電壓后恒壓充電,直至充電電流小于0.05C5 A。 |
標準方法 | 3.6 | 在環(huán)境溫度(20士5) ℃條件下,對電池以0.2C5A恒流放電至終止電壓。 |
外觀、尺寸及質量的檢測 | 5.2 | 用目測方法檢查電池外觀及標志:用游標卡尺測量電池尺寸;用天平稱量電池質量。電池外觀、尺寸及質量應符合4. l的規(guī)定 |
4.1 電池外表應清潔.無明顯劃痕及機械損傷,無漏液現(xiàn)象,標志應符臺第7章的要求:電池的尺寸和質員應符合產品規(guī)范的規(guī)定。 | ||
預試循環(huán) | 5.3 | 檢驗電池的額定容量和放電性能前應先做2次預試循環(huán)。預試循環(huán)按以下方法進行。電池按3.5充電,充電后在(20士5)℃環(huán)境條件下放置.放置時間不少于1h,按3.6放電到終止電壓。 |
額定容量試驗 | 5.4 | 電池按3.5 允電,充電后在環(huán)境溫度(20-5)"C條件下,放置時間不少于1h,按3.6 進行放電,放電時間應符合4. 2規(guī)定。 |
4.2 其放電時間應不少于5h。 | ||
大電流放電試驗 | 5.5 | 電池按3.5 允電,充電結束后,在(20士5)℃環(huán)境溫度下,放置時間不少于1h ,以lC5A 恒流放電放電時間應符合4.3規(guī)定。 |
4.3 其放電時間應不少于0.9h。 | ||
低溫放電試驗 | 5.6 | 電池按3.5充電,充電結束后.在(一20士2)℃或(一10士2)℃(聚合物鋰離子電池)環(huán)境溫度下。擱置時間不少于4h,然后在同一環(huán)境溫度下,以0.2C5A恒流放電,放電時間應符合4.4規(guī)定。 |
4.4 其放電時間應不少于3h。 | ||
高溫放電試驗 | 5.7 | 電池按3.5充電,充電結束后,在(60士2)℃環(huán)境溫度下,擱置時間不少于4h,然后在同一環(huán)境溫度下,以0.2C5A恒流放電,放電時間應符合4.5規(guī)定。 |
4.5其放電時間應不少于4.5h。 | ||
內阻試驗 | 5.8 | 環(huán)境溫度(20±5)℃條件下,40%~60%荷電狀態(tài)的電池在電池電阻測量儀表上測試,內阻應符合4.6規(guī)定。 |
4.6其內阻應不小于100mΩ(1kHz交流阻抗)。 | ||
荷電保持能力試驗 | 5.9 | 電池按3.5充電,以充電態(tài)在環(huán)境溫度(20士5) ℃條件下開路擱置30天,以0.2C5A電流恒流放電,放電時間應符合4.7規(guī)定。 |
4.7其放電時間應不少于4.5h。 | ||
循環(huán)壽命試驗 | 5.1 | 壽命試驗前,電池應以0.2C5A電流放電到終止電壓,壽命試驗應在(20士5) ℃環(huán)境溫度條件下.以1C5A恒流充電.當電池端電壓達到充電限制電壓時,改為恒壓充電,直到充電電流小于或等于0.05 C5A時停止充電,擱置20min,以1C5A 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擱置20min,再進行下一個充放電循環(huán),直至連續(xù)兩次放電時間小于42min,則認為壽命終止。電池應符合4.8的規(guī)定。 |
4.8循環(huán)壽命應不少于300次;試驗期間應不漏液。 | ||
貯存試驗 | 5.11 | 電池貯存前以0.2C5A電流放電到40%~60%荷電狀態(tài),然后在溫度(20士10) ℃.相對濕度45%~85%的環(huán)境中貯存6個月,貯存期間,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20士10) ℃。貯存期滿后.電池先放電至終止電壓,再按3.5充電及按3.6放電,放電時間應符合4.9規(guī)定。 |
4.9其放電時間應不少于4.75h。 | ||
高溫試驗 | 5.12.1 | a) 在環(huán)境溫度(20士5) ℃,正常大氣壓條件下,對樣品外觀目測檢查,并按3.5對電池進行充電; |
b) 按 G B/T 2423.2一1989中“試驗Bb”方法進行試驗試驗。溫度(65士2) ℃.持續(xù)時間16h; | ||
c) 試驗結束后.將樣品取出.在正常大氣壓條件、(20士5)℃環(huán)境溫度下,擱置時間不少于4h.對樣品進行外觀目測檢查,電池外觀應符合4.1規(guī)定; | ||
d) 按3.6進行放電,放電時間應符合4.10.1規(guī)定。 | ||
4.10.1其放電時間應不少于4.5h。 | ||
低溫試驗 | 5.12.2 | a) 同5 .12.la; |
b) 按GB/T 2423.1一1989中“試驗Ab”方法進行試驗試驗.溫度(一20士3) ℃,持續(xù)時間16h; | ||
c) 同 5.12.1c; | ||
d) 按3.6進行放電,放電時間應符合4.10.2規(guī)定。 | ||
4.10.2其放電時間應不少于4.5h。 | ||
恒定濕熱試驗 | 5.12.3 | a) 同5 .12.la; |
b) 按GB/T 2423.3進行試驗.溫度(40士2) ℃,,相對濕度93+2-3%持續(xù)時間48h; | ||
c) 同 5.12.1c; | ||
d) 按3.6進行放電,放電時間應符合4.10.3規(guī)定。 | ||
4.10.3其放電時間應不少于4.5h。 | ||
機械振動試驗 | 5.12.4 | a) 同5 .12.la; |
b) 按GB/T 2423.10方法進行試驗。試驗條件為:頻率為1OHz~55Hz.位移振幅0.35mm。x、y、z每個方向掃頻(循環(huán)次數(shù)為10次),掃頻速率為每分鐘一個倍頻程; | ||
c) 同 5.12.1c; | ||
d) 按3.6進行放電,放電時間應符合4.10.4規(guī)定。 | ||
4.10.4其放電時間應不少于5h。 | ||
機械碰撞試驗 | 5.12.5 | a) 同5 .12.la; |
b) 按GB/T 2423.6方法進行試驗.碰撞脈沖峰值加速度為100m/s2 、脈沖持續(xù)時間為16ms,碰撞次數(shù)為1000±10次: | ||
將 1/2 的樣品按垂直方向,另1/2樣品按平行軸向(當樣品為奇數(shù)時,允許垂直軸向多一只)進行碰撞試驗。 | ||
c) 同 5.12.1c; | ||
d) 按3.6進行放電,放電時間應符合4.10.5規(guī)定。 | ||
4.10.5其放電時間應不少于5h。 | ||
溫度沖擊試驗 | 5.12.6 | 電池按3.5充電后,在-20℃環(huán)境下放置2h之后,再在50℃環(huán)境下放置2h.如此進行10個循環(huán)試驗,電池應不漏液。不同溫度間轉換的時問應不超過5min。 |
安全性能試驗 | 5.13 | 1.安全試驗應在有保護裝置的條件下進行 |
2.安全試驗適用于容量為100mAh~5000mAh的小型鋰離子蓄電池。 | ||
過充電試驗 | 5.13.1 | 環(huán)境溫度 (20士5) ℃條件下,完全放電態(tài)的電池(可附有, , , , PTC或熱熔絲保護元器件和電子保護線路)以0.2C5A 恒流充電12.5h.電池應不爆炸,不著火〔允許電池內部安全裝置及保護裝置動作,此時無電流輸出,允許中止試驗)。 |
強制放電試驗 | 5.13.2 | 環(huán)境溫度 (20士5) ℃條件下,電池按3.5 充電后(可附有PTC或熱熔絲保護元器件和電子保護線路),再以0.2C5A 恒流強制放電12.5h,電池應不爆炸,不著火(允許電池內部安全裝置及保護裝置動作.此時無電流輸出,允許中止試驗)。 |
外部短路試驗 | 5.13.3 | 在環(huán)境溫度 (20士5) ℃條件下,電池按3.5 充電后(可附有PTC或熱熔絲保護元器件),用電阻值不大于50 MΩ的導線連接電池的正負極端,使之短路6h以上,電池應不爆炸,不著火(允許電池內部安全裝置及保護裝置動作,此時無電流輸出.允許中止試驗) |
鋼釘穿刺(內部短路)試驗 | 5.13.4 | 在環(huán)境溫度 ( 20士5) ℃條件下,電池按3.5充電后,放在一鋼制夾具中,以直徑2.5 mm^ 5 .0 mm大小的鋼釘在電池中央部位沿與電極面垂直的方向穿透電池,并放置6h以上,電池應不爆炸、不著火。 |
擠壓(內部短路)試驗 | 5.13.5 | 環(huán)境溫度(20士5) ℃條件下,電池按3,5 充電后,置于兩塊鐵板之間,使電極面與鐵板平行,在鐵板土施加13k N的壓力,電池應不爆炸,不著火。 |
撞擊試驗 | 5.13.6 | 環(huán)境溫度( 20 士5) ℃條件下.電池按3.5 充電后,將直徑7.9m m,長度70mm圓鋼棒沿與電池的電極面平行并與電池上部端子成直角的方向置于電池中部,然后將一重量為9.l kg的物體從距該棒61cm處的高度自由跌落至該棒上(允許電池內部安全裝置動作)。電池應不爆炸,不著火 |
浸水試驗 | 5.13.7 | 環(huán)境溫度(20±5)"C條件下.電池按3.5充電后.浸沒于室溫下的水槽中,并保待24h 以。電池應不爆炸.不著火。 |
跌落試驗 | 5.13.8 | 電池3.5充電后,在10m 高處任意方向落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