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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健康監測 傳統的結構監測一般采用人工或半自動這兩種辦法進行,盡管投入成本低,但 監測存在缺點,就是特別容易受到人為因素及環境因素的影響,數據可靠性及規律性大大降低,無法滿足監測對象每時每刻發生的動態變形及突發的異常變化,且現場實施監測的工作人員安全受到一定程度的YH風險。而智能監測技術剛好可以彌補這些缺陷,全天候24小時有規律的周期性監測,數據每天每時每分每秒實現瞬時捕捉,更為可靠。并可實時進行監測、數據傳輸、計算、分析及預警,觀測站采集系統設置在固定區域內,監測人員只需在辦公室對現場儀器所測的數據進行無線電信號傳輸即可。
一、結構健康監測目的及意義
1、了解結構施工過程中的結構現狀,實現對項目過程的有效控制。
2、了解壽命周期的結構現狀,發現荷載及結構響應異常和結構損傷,確保結構的。運營安全
3、系統數據與原始設計相輔相成,相互參照,可設計監測系統相應參數。
4、跟蹤結構受力狀態,預判、評估和識別施工過程的危險點和危險源。
5、預警極端災害事件,評判災害事件造成的損傷程度及部位。
6、為工程運營階段的檢查和維護方案提供信息和依據、
二、結構健康監測項目
(1).施工過程階段
1、風荷載監測
2、溫度監測
3、位移監測
4、應變監測
5、沉降監測
(2).項目運營階段
1、風速風壓監測
2、溫度監測
3、應力應變監測
4、沉降監測
三、監測系統組成
1、傳感器系統
2、數據處理與控制系統
3、數據采集與傳輸系統/4、結構性能評估系統
四、結構健康監測參內容
1、結構健康荷載及作用監測
2、結構響應監測
3、結構健康結構及構件狀態監測
五、結構健康監測參考依據
1、《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2、《高層民用建筑鋼結構技術規程》(JGJ 99-2015)
3、《鋼結構施工規范》(GB50755-2012)
4、《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
5、《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
6、《空間網格結構技術規程》(JGJ-7-2010)
7、《建筑與橋梁結構監測技術規范》(GB50982-2014)
8、《結構健康監測系統設計標準》(CECS 333:2012)
9、《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 8-2016)
10、《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2007)
11、《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
12、《全球定位系統(GPS)測量規范》(GB/T18314-2009)
13、《建筑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
14、《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12)
15、《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3)
16、《公共建筑結構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
陳經理:1778643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