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國務院關于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 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意見》對CCC認證調整如下:
一、對部分產品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部分產品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其指定認證機構應注銷已出具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國家認監委注銷相關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所涉及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業務范圍。
二、對部分產品增加自我聲明評價方式
自2018年10月1日起,對部分產品增加自我聲明評價方式。相關企業可選擇由指定認證機構按既有方式進行認證,也可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實施規則》,采用自我聲明方式證明產品能夠持續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并完成產品符合性信息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