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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38.3測試 2019年鋰電池運輸要求!
2019年鋰電池運輸要求!
UN38.3測試是什么?
UN38.3測試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 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外短路試驗、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電池認識
一次電池:干電池電壓:1.5V、鋰金屬電池 電壓:3.0V
二次電池:鋰離子電池 電壓:3.2V/3.6V/3.7V/3.8V(Li-ion Battery) 、鎳氫、 鎳鎘電池 電壓:1.2V、鉛酸蓄電池 電壓:12V、動力電池 電壓:24V 36V 48V 62V…、 移動電源、汽車啟動電源 電壓:5V 11.1V …等
參考文件
1. 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 60th, 2019
IATA危險品規則第60版,2019年
United Nations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
ST/SG/AC.10/11/Rev.6 Part 38.3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Model Reg u lations(20th)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20th)
注意:鋰金屬電池也需要做UN38.3
干電池、蓄電池、鎳系電池不需要做UN38.3,可以出鑒定報告
運輸所需提供報告(5份)
1、UN38.3測試報告
2、1.2米跌落報告
3、空運運輸鑒定報告
4、海運運輸鑒定報告
5、MSDS報告
UN38.3測試樣品和周期
樣品數量:電芯:35個
單電芯電池:18個電池,25個電芯
多電芯電池:8個電池組,25個電芯
測試周期:12-15個工作日
UN38.3測試項目
T.1高度模擬試驗
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保存6小時以上,無漏液、排氣、解體、破裂,燃燒。
T.2熱測試
在72±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換時間≤30min,沖擊10次,室溫(20±5℃)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T.3振動試驗
15min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掃頻正弦振動,3h內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對數掃頻為:從7赫茲開始保持1gn的最大加速度直到頻率達到18赫茲。然后將振幅保持在0.8毫米(總偏移1.6毫米)并增加頻率直到最大加速度達到8gn(頻率約為50赫茲)。將最大加速度保持在8gn直到頻率增加到200赫茲。
T.4沖擊試驗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T.5外短路試驗
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后1h。
T.6碰撞試驗
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
T.7過充電試驗
在2倍的最大連續充電電流和2倍的最大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
T.8強制放電試驗
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以最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
1.2米跌落測試
樣品數量:1個包裝件
測試周期:3個工作日
電芯或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電芯超過20Wh或電池超過100Wh時,不需要進行1.2米跌落測試。
電芯:指電芯或單電芯電池
電池:指多電芯電池(電池組)
運輸資料包裝要求
鋰電池UN38.3包裝有三種包裝運輸:
1、PI965鋰電池單獨運輸(移動電源)聯合國編號:UN3480
2、PI966(鋰電池與設備包裝在一起)聯合國編號:UN3481
3、PI967(安裝在設備中的鋰電池)聯合國編號:UN3481
備注:平衡車/滑板車電池聯合國編號:UN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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