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坦桑尼亞COC 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局(TBS)是在1975年由國會法案設計的坦桑尼亞國家標準機構,該法案隨后在1977年對與國民經濟持續發展有關的坦桑尼亞標準的開發和促進方面進行了修訂。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局(TBS)執行董事已發出正式的官方確認文件, 可以實施和執行此項符合性評估程序(PVOC)。所有在 PVOC 程序涵蓋的管制產品都必須要進行檢查,產品需符合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和其他認可標準, 在此基礎上出具產品符合性證書(COC) 。該程序原定于2011年12月31日開始,后于2012年2月1日正式強制實施。 坦桑尼亞COC認證辦理: 符合性證書(COC)是確保貨物順利清關的必要文件,此證書證明產品符合相關的坦桑尼亞技術規定和國家、地區和國際標準。 如果無法提交由檢驗機構出具的符合性證書,可導致清關延誤或者罰款甚至貨品被退回出口國。
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局(TBS) 通知 坦桑尼亞標準局(TBS) 通知,從2012年8月1日開始所有未獲得COC證書的貨物,將被處以貨值(CIF)15%的罰金,并且需要進行目的港檢驗。不符合要求的貨物,將被運回出口國,或者被銷毀。 專業辦理坦桑尼亞COC,具有周期短價格低等特點
費用:測試費+驗貨費(測試費根據產品不同,費用不同;驗貨費FOB*53%+6%稅點)
周期:2-3周(資料齊全,不用整改)
坦桑尼亞COC認證(PVOC認證)申請流程 a.出口商提交認證申請表(RFC) b.COC國家辦公室審核認證申請表/認證文件 c.COC國家辦公室委派指定檢驗員執行現場檢驗 d.執行大貨抽樣測試 e.COC國家辦公室簽發最終符合性證明書(COC)
詳情咨詢請聯系:
QQ 1375837329
TEL 1805812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