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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馬酸二甲酯(Dimethyl Fumarate,簡稱DMF)是一種揮發性化合物,CAS No.: 624-49-7,它具有低毒、高效、廣譜抗菌的特點,對通常用作真菌殺滅劑,也可用于干燥劑袋中,以防止皮革、家具、鞋或皮革配件在儲存或運輸過程中產生霉菌。DMF的抗菌活性不受pH值影響,并兼具殺蟲活性,還具有觸殺和熏蒸作用,廣泛應用于食品、飼料、中藥材、化妝品、魚、肉、蔬菜、水果等防霉、防腐、防蟲、保鮮。
富馬酸二甲酯(DMF)可經食道吸入對人體腸道、內臟產生腐蝕性損害,此外當該物質接觸到皮膚后,會引發接觸性皮炎痛楚,包括發癢、刺激、發紅和灼傷等,對人類的身體健康造成了極大的危害。
歐盟2009/251/EC指令規定,2009年5月1日后,歐盟市場上流通的產品或產品零件中富馬酸二甲酯(DMF)的含量不應超過0.1mg/kg,產品及包裝內不得使用含有DMF的干燥劑、防霉劑小袋。2012年1月26日,歐盟發布了DMF禁令的修訂指令2012/48/EU,將富馬酸二甲酯禁令(2009/251/EC)的有效期延長至2013年3月15日生效。2012/48/EU指令同時規定,若富馬酸二甲酯列入REACH法規附錄XVII進行強制管控的時間早于2013年3月15日,則富馬酸二甲酯禁令生效日期以前者為準。
2008年12月16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2008年第4號風險警示通告中指出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對中國某企業生產的斜躺式沙發發出消費者警告。由于該沙發使用了含有DMF的防霉劑,存在致消費者皮膚過敏的危險。法國于2008年12月4日簽署一項法令,該法令規定,禁止含有DMF 的座椅及鞋類產品的進口和投放市場,并要求凡產品或包裝中含有含量可感知的DMF 的座椅及鞋類產品,一律回收。比利時也發布相關法令,禁止所有含有DMF的物品和產品進口及投放市場。西班牙頒布措施,禁止DMF在所有可接觸到皮膚的消費品中的應用。自2008年底開始,已有多批中國產品因富馬酸二甲酯含量超標被法國等國扣留。
2012年5月15日,歐盟發布政府公報頒布指令(EU) No.412/2012,正式批準將富馬酸二甲酯(DMF)加入REACH法規附件XVII(對某些危險物質、混合物、物品在制造,投放市場和使用過程中的限制)物質清單第61項,法令在自歐盟公報發布之日20天后執行,并要求成員國將其轉化為本國法律。這預示著歐盟此前頒布的"延長富馬酸二甲酯生效日期"的2012/48/EU指令將在(EU)No.412/2012生效日同時作廢,即6月4日起,全歐盟限制富馬酸二甲酯(D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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