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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介紹】
國內自2001年起有關部門就展開相關的研究和調查工作,限值標準的制訂是一大難題,制訂松了不能有效的保護人民群眾的健康,制訂嚴了又會限制行業的發展。
另外大多數國產手機企業根本沒有電磁輻射(SAR)的相關概念,更遑論進行這方面的技術儲備,如果開展強制性檢測的話,在當時的條件下無論采用何種標準都會給國內企業帶來很大的壓力。
信息產業部決定自2005年正式開展手機電磁輻射入網檢測。要求:檢測同時給出1g平均和10g平均的電磁輻射(SAR)值,并不作出合格與否的判定。
工信部電信研究院作為檢測單位,自2005年起至2011年6月已經檢測手機一萬五千多部。
【測試項目】
電磁輻射性能
–測試目的:
通過SAR(比吸收率)測試評定手機的電磁輻射大小;
–測試意義:
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健康
提高了手機產品的質量
增強了手機產品的出口競爭力
【測試依據和標準】
GB 21288-2007移動電話電磁輻射局部暴露限值
YD/T 1644.1-2007手持和身體佩戴使用的無線通信設備對人體的電磁照射--人體模型、儀器和規程 第1部分:靠近耳邊使用的手持式無線通信設備的SAR評估規程(頻率范圍300MHz-3GHz)
以上依據和標準只是參考舉例,具體檢測標準請咨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