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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詳細介紹 ]
歐盟委員會發布指令2005/69/EC于2005年12月29日生效。該指令是對76/769/EEC的第27次修訂。該指令于2009年5月31日廢止,相應管控要求納入REACH法規限制篇,由于多環芳烴使用范圍廣且危害大,已有多家知名企業開始管控電子電器產品中的PAHs,其中蒽這一項物質被REACH法規列入到SVHC高關注物列表中。2008年1月8日德國安全技術認證中心(ZLS)發布公告ZEK01-08號文件,要求從2008年4月1日起在GS標志認證中強制加入PAHs測試,并規定未通過PAHs測試的產品將無法獲得GS認證標志而順利進入德國。
GS標志對多環芳烴的限量要求分為三類,
項目 |
一類 |
二類 |
三類 |
材料 |
放入口中的材料或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會與皮膚接觸的玩具材料 |
與皮膚接觸超過30秒(長時間接觸)且不屬于第一類的材料 |
與皮膚接觸小于30秒(短時間接觸)且不屬于第一、第二類的材料 |
BaP |
不得檢測到1(小于0.2mg/kg) |
1 mg/kg |
20mg/kg |
PAHs總和 |
不得檢測到1(小于0.2mg/kg) |
10mg/kg |
200mg/kg |
1:若測試結果大于一類但符合二類的限值,需再依據DIN EN1186及64LFBG80.30-1的遷移性測試進行測試結果確認。
存在高風險材料:塑料、橡膠、涂料、防銹油、脫模劑、潤滑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