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確保航空運輸安全,并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根據國際航協《危險物品規則》的相關
規定,制定出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范,即
電池
UN38.3
測試
(UNDOT)的測試。
根據民航規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最重要的是每種型
號的
鋰電池
UN38.3
測試
測試安全檢測報告。
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
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
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簡稱
IATA)
電池
UN38.3
測試
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
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
3
部分
38. 3
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
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 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
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
24
個電池芯或
12
個電池,則還須
通過
1.2
米自由跌落試驗。
產品范圍
1. 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啟動用鉛酸 蓄電池、固定型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
2. 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
等)
3. 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
4. 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 無線通訊
電池、便攜式
DVD
電池、CD
和
MP3
播放器電池等)
5. 各種一次電池(如堿性鋅錳電池、鋰錳電池等)
電池
UN38.3
測試
項目及判定測試合格標準
電池
UN38.3
測試
項目
T.1
高度模擬試驗
在壓力≤11.6kPa,溫度
20±5℃的條件下,保存
6
小時以上,無漏液、排氣、解體、破裂,燃燒。
T.2
熱測試
在
72±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換時間
≤30min,沖擊
10
次,室溫(20±5℃)存放
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電池
UN38.3
測試
新版本(Rev.5)發布及其內容介紹
United
Nations
《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試驗和標準手冊》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www.ebotest.cn Rev.5
版本已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發布,
其將取代現行的版本
Rev.4-2003。
027-87609413
據相關消息,部分國家和地區運輸監管部門已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