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根據2014年第27號中國國家標準公告,國家強制性標準GB 31241-2014《便攜
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已經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
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公布,已于2015年8月1日開始起實施。為切
實保證電池航空運輸安全,避免不安全事件的發生,民航總局向各航空運輸公
司發布了《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再次明確要求各機場在鋰電池收運過程中
,嚴格遵守鋰電池運輸前必須經由民航總局認可的實驗室進行UN38.3測試的規
定,沒有UN38.3合格報告的不能收運,我們為客戶提供的測試報告,將為廣大
鋰電池廠商和貨運公司提供鋰電池UN38.3測試服務,及時可靠地保證鋰電池正
常運輸,消除鋰電池運輸安全隱患.
由于國內外在鋰電池運輸過程中發生過多起安全事故,聯合國、國際航協
等國際機構和國家民航總局等國內有關部門要求鋰電池運輸必須按照IATA DGR
的要求進行UN38.3項及其他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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