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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認證
FCC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對電子產品EMC的認證標志。美國與加拿大對 EMC 的管制體現在 EMI 方面,對 EMS 未作要求。
根據美國聯邦通訊法規 CFR 47 的規定,凡進入美國市場的電子產品都必須進行 FCC(電磁兼容)認證,她是一種強制性的認證。
FCC認證形式分三種
1.FCC-VOC,它是針對普通的產品(像燈具,家電類的)
2.FCC-DOC它是對電腦周邊產品(像網卡,鍵盤,鼠標,網絡電話,顯示器,電腦有數據通訊的產品)
3.FCC-ID他的針對無線產品(手機,有頻率的產品)
FCC-VOC自我宣告,第三方實驗室發證
FCC-DOC
臺灣和香港有機構可以發證的
符合性申請必須有美國FCC授權實驗室有MRA協議的實驗室才能發證
FCC-ID在美國官方網上查證(一能查證的網)
例如一般的一些普通產品:做FCC-VOC的標準就是PART15
FCC-DOC的標準是PART18
補充一點是:如果燈具要去申請美國能源之星的情況下作ID,AC(高電壓)電的話是測試輔導和傳導,DC(低電壓)電的話測試輻射
如果是做FCC-ID無線產品的話,要了解是什么產品,功能,確定頻率提供具體報價。
常見的無線產品有手機,對講機,藍牙耳機,無線鼠標,無線鍵盤等
注FCC主要測EMC-EMI(抗干擾方面的)高電壓和低電壓是測E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