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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出口,CE認證要求,以及和CB、UN38.3的區別與聯系
文/中認英泰電池部 徐習萍
電池產品出口,比如,出口到歐盟地區,常見的合規要求之一,是出具CE證書。
CE是歐盟提出的,產品符合性自我聲明認證,根據產品類型,常見涉及到的認證類別,包括不限于以下:
……
以上,包含了我們經常會碰到的,大部分產品的認證種類;
還有一些其他,“不那么常見”的產品類別,涉及各種專標、特標,就不一一列舉了。
一般,對于電池產品出口,常見測試要求(買家提出),可以總結如下:
便攜式電池- IEC62133標準、
儲能電池-IEC62619標準、
動力電芯- IEC62660-3標準。
以上IEC標準,由國際電工協會制定,根據電池的使用場景,制定了包括安全、性能的測試項目,是具有針對性的“專門”標準,也是國外買家采購時,會提出要求的基本測試標準。
測試完成后,產品說明上,會標注合規標準,有些發證機構,也有專屬認證標記。
CE認證, 依據EN標準,對于電池產品(尤其是儲能電池)來說,目前默認是進行EMC測試,獲取CE EMC符合性聲明,檢測依據標準——
EN61000-6-3: 2021 居民、商用、輕工業環境使用的電磁發射(Emission)
EN61000-6-1: 2019 居民、商用、輕工業環境使用的電磁抗擾度(Immunity)
檢測過程中,實驗室會模擬產品,常規工作狀況;
分別進行電磁騷擾&抗擾度測試,測試合格后,出具CE EMC報告,并可以一站式發放,CE EMC證書。
UN38.3測試,屬于運輸類測試,這個測試,不是源于對產品質量的要求,而是出于運輸安全的考慮,參考標準是——《聯合國危險貨物建議書》標準38.3章節。
UN38.3測試過程,主要模擬環境應力,包括:運輸過程中的低氣壓,溫濕度循環、振動、沖擊、短路、擠壓、過度放電。通過T1-T8測試項目,對鋰電池進行考核,確保產品,能夠在較為長途、長時間的國際運輸路途中,保證安全狀態,避免危險。
值得一提的是,國內對于UN38.3的要求,比國外,要更加嚴格和模式化——
如:出貨前,海關需要結合包裝性能單和工廠檢查,對鋰電產品,發放危包證,進行安全把控。
所以,涉及鋰電池出口,UN38.3檢測,不同于相對軟性的、來自買家要求的CB、CE,更是一個運輸“必選項目”;
另外,提醒下,目前監管部門,不認可企業自出的UN38.3報告(這一點和國外區別較大)。電池企業,需要委托有CNAS和CMA資質的第三方實驗室,來進行測試和出具報告。
如果您有電池出口的CE認證(或者CB認證、UN38.3認證)需要,歡迎聯系,頁面徐習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