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做完UN38.3測試、以及一系列打包證書后,客戶經常會問,我的報告,有幾年有效期?
能理解這種詢問,一套資料做下來,耗時耗力也耗錢。如果能夠多用于幾批次產品出口,會更心甘一點。
那我們今天就來捋一捋,這一套證書資料的有效期問題。
UN38.3報告,是整個電池準備資料的基礎,也是周期最長、費用最高的一環。
那有個很好的消息,就是UN38.3本身是沒有“有效期”限制之說的。
《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卷1)“2.9.4 鋰電池組”章節下,有這么一段說明:
“根據某個型號生產的電池和電池組,該型號符合《試驗和標準手冊》第三修訂版本第38.3節修改1的要求,或在對該型號進行實驗室時使用的任何之后的修訂和修改,可繼續提交運輸,除非本規章范本另有規定”。
第三版本(Rev.3)之后版本的測試報告,都算是有效版本,均可以提交使用。
測試報告,是對來樣負責,只要出貨時的產品,和做測試的產品生產材料工藝,保持一致,那么,理論上,這個報告,是一直可以延用的。
這是個好消息,但是請注意,我也加了“理論上”3個字眼,這是為什么呢?
因為我們也要考慮實際。
在實際操作中,如果你手頭,拿的是一個5年前報告,是不是會感覺,有點年頭太久,古為今用?
再理性思索一番,大部分產品,如果說3年內,原材料、工藝都變化很小,我們可以理解;但是5年過去了,原始的很多零部件,可能都被更新換代,甚至小工廠都轉型了,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狀況。
這時候,誰還能保證,這個產品和5年前是完全一樣的?即使按照慣例來看,國際上大部分認證證書,一般也就是在5年內有效。
所以,我們概括地說,UN38.3報告,理論長期有用,實際使用,最好是保持有一個5年內的版本。
開門見山,這兩種證書,都是在自然年內1年有效,就是證書簽發日期,當年的12月31日前有效。元旦鐘聲敲響后,證書就需要重新了。
依據: A..危險物分類鑒定,是根據“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危險化學品目錄》”發布,依據中就明確了,是每個自然年,都會有更新,所以相應的鑒定,也會要求變化。順便說一句,這個危險物分類鑒定中,會明確“運輸張貼標簽”,就是那個站立的第9類危險品標簽,熟悉的童鞋應該都知道,圖標虛實線也會有變化。
所以,海運運輸證書,和分類鑒定類似,也是自然年1年內有效。
在聊2的時候,提到實物操作,往往更新變動頻繁些,與之形成對照的,就是一些變動不會那么多的。
比如說:MSDS,它的制定依據,是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簡稱GHS)。
MSDS,是根據物質,來判定危險程度,并附上相應應對措施建議的說明。把這個定義反復過目3遍,也就基本明了,這是一個相對固化的文件。氫氣今年在氧氣中可燃,那明年后年,也不會變成惰性,類似這樣的理解。
所以,在MSDS文件中,對于有效期的說明,原文摘錄“說明:本報告有效期至聯合國GHS第九修訂版本實施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