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認證人脈交流通訊錄
房屋鑒定 房屋質量檢測鑒定中心 第三方檢測機構
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直接提問 | 回首頁搜
- 怎么去做房屋安全
在我國,房屋安全檢測是一種新興的行業,主要工作就是對房屋的完好與損壞程度和使用狀況的安全進行查勘、檢測、鑒別和判斷。
下面為你講述近些年來常見的房屋安全類型和檢測方法。
房屋安全性
檢測對象主要為上世紀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屬于常規的安全檢查,也是房屋安全類型中常見的一種。的復雜程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來確定,此類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環境的因素而影響。
房屋正常使用性
該類型房屋側重考慮是否影響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裝飾裝修破損、漏水、空鼓等現象等。而查勘中更側重于對圖紙的復核,現場的實際環境。往往產權補登或者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等常進行此類型的房屋。
房屋改建結構的安全
此類型房屋主要為改造內部整體結構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載等。重點就是復核驗算,檢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對房屋整體是否產生了影響,是否滿足規范的要求
房屋構件的安全
此類型對局部某一單個構件進行安全,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單個構件對于房屋的體系是否造成影響,其是否會有破壞發展的跡象等進行詳細地查勘。
房屋安全突發事故緊急
由于地震、火災、受外力影響等造成的房屋破壞需要人員時間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出房屋嚴重受損的程度,并且結合相應的檢測項目綜合考慮該房屋是否為危房。此類型需要準備工作做得充分,能夠隨時進駐現場,有相應的應急救援方案和補救措施。
危險房屋及房屋完損
在參考規范時,《危險房屋標準》常適用于有一定體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遠的磚木結構房屋;《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常適用于不規則、不形成體系的非標準房屋。故查勘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合理選擇規范依據和方法。
司法房屋安全
此類型多發生于民事糾紛,由法院給予委托,需要當事人雙方給予共同配合檢測工作,特別是對于現場檢測工作必須協商一致同意后方可進行,對于現場檢測要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檢測結果應該由當事人雙方共同認可。
房屋抗震安全
受2008 年汶川地震對我國房屋的破壞造成的影響,近年來房屋抗震安全的比例逐年增加。近兩年各種關于抗震內容的修訂規范陸續執行,足以證明建設部對于抗震的重視度。在過程中混凝土結構和砌體結構占據很大的比例,對于結構性能和構造體系是查勘的關鍵。
淺談房屋結構安全性的必要性
國家相關標準對房屋結構安全性規定
1.《民用建筑可靠性標準》(GB50292-2015) 3.1.1條第1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民用建筑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可靠性:
1)建筑物大修前;
2)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擴建前;
3)建筑物改變用途或使用環境改變前;
4)建筑物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擬繼續使用時;
5)遭受災害或事故時;
6)存在較嚴重的質量缺陷或出現較嚴重的腐蝕、損傷、變形時。
2.《工業建筑可靠性標準》(GB 50144-2019) 3.1.1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工業建筑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可靠性:
1)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擬繼續使用時;
2)使用用途或環境改變時;
3)進行結構改造或擴建時;
4)遭受災害或事故后;
5)存在較嚴重的質量缺陷或者出現較嚴重的腐蝕、損傷、變形時。
3.《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10) 3.7.1條規定:
既有結構延長使用年限、改變用途、改建、擴建或需要進行加固、修復等,均應對其進行評定、驗算或重新設計。
不按要求進行安全性的后果
1.如果不按要求進行,違反了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相應規定,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2.如果不按要求進行,違背了國家標準強制性條文的規定,而強制性條文也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的重點,因此同時違背了相應的建設程序;
3.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既有建筑,由于早期建造的建筑物安全度水準低,且經過長期的使用,結構出現了老齡化問題,如果不按要求進行,結構存在安全問題;
4.結構改造或擴建時,需要對建筑和設備進行改造或增容,從而引起結構體系、使用條件、傳力路徑等改變,如果不按要求進行,結構容易出現安全問題甚至垮塌事故;
5.使用用途或環境改變時,結構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發生了改變,如果不按要求進行,不能滿足新的用途和環境的要求;
6.如果結果不能真實反映房屋結構的真實狀況,容易誤導后期的改造和使用,從而為房屋結構安全埋下問題。
措施和建議
為了降低房屋結構使用階段的安全風險,減少房屋垮塌事故的發生,從房屋結構安全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議:
嚴格按部門和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委托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單位進行房屋結構安全性;
單位應嚴格按國家相關標準規范進行房屋結構安全性;
房屋結構安全性報告的深度應能滿足后期改造和使用的要求;
加強對房屋結構安全性工作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