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E R110 《車用推進系統應用壓縮天然氣的特定部件》法規簡介
ECE R110法規是根據聯合國協議《關于輪式車輛安裝及/或用在輪式車輛上的裝備及零部件采用統一的技術法規以及滿足這些法規的認證相互認可的條件》而制定。110號法規關于認證的統一規定:
1. 自動車輛在它們的推進系統中應用壓縮天然氣 (CNG)的特定部件;
2. 為了在車輛的推進系統中應用壓縮天然氣,必須安裝經認證的特定汽車部件。
該法規適用于以下特定部件:
(a) 容器(或氣缸);
(b) 安裝在氣缸上的附件;
(c) 壓力調節器;
(d) 自動閥;
(e) 手動閥;
(f) 天然氣/空氣混合器(化油器或噴油器);
(g) 天然氣流量調節器;
(h) 可彎曲的燃油管;
(i) 不可彎曲的燃油管;
(j) 填充裝置或容器;
(k) 止回閥或單向閥;
(l) 減壓閥(卸壓閥);
(m) 減壓裝置(溫度觸發型的);
(n) 過濾器;
(o) 壓力或者溫度傳感器/指示器;
(p) 溢流閥;
(q) 維修閥;
(r) 電控元件;
(s) 密封殼;
(t) 附件;
(u) 通風管。
自動車輛在它們的推進系統中應用壓縮天然氣 (CNG)的特定部件的認證流程:
一、認證申請
1. 特定部件或多功能部件的認證申請應由商品或商標持有人或其他正式授權代理人提交;
2. 附以下列文件,一式三份,以及下列詳細資料:
- 車輛的詳細說明,包括CNG部件的主要特點說明;
- 特定部件型式的詳細描述;
- 足夠詳細的、適當比例的、特定部件的草圖;
3. 提供特定部件樣品。
二、標志
1. 提交進行認證的特定部件樣品應貼有制造廠的商品名稱或商標型式; 柔性膠皮管也應有生產年、 月標志,這個標志應清楚、易認且不可擦除;
2. 有的部件應該有一個足夠大的安放認證標志的空間;這個空間應在所提供的草圖里標出來;
3. 每一個容器也應貼有一個標牌,標牌上清楚標出下面的數據,不可擦除:
(a) 系列號;
(b) 用升表示的容量;
(c) “ CNG”標志;
(d) 工作壓力/試驗壓力[MPa];
(e) 質量 (kg)
(f) 認證的年、月(例如: 96/01)
(g) 認證標志。
三、認證
1. 如果提交認證的部件樣品滿足壓縮天然氣部件技術規格的一般規定,那么部件型式的認證應被批準。
2. 每一種授予型式認證的部件或多功能部件將制定一個認證號。它的前兩個數字(目前是 00,表示本法規是原版)表示修正序列號包括對本法規最近進行的主要的技術修正。在本認證發布時同一簽約方不能給另一類部件以相同的認證號。
3. 依照這個法規,壓縮天然氣部件型式的認證批準、認證拒絕或者認證擴展通知書應該通知實施這個法規的協議各方。
4. 對符合按照本法規里的認證型式的所有部件,都應在預留空間里附加醒目的標志。國際認證標志包括:
- 一個圓圈圍繞著字母“ E”,緊跟其后是授權認證的國家代號;
- 本法規號,字母“ R”、斜杠“/”和認證號位于上條所述的圓圈右側。認證號包括了認證型式部件的號碼, 這個號碼出現在證書上完全表示這種型式,前面有兩個數字指出了法規修正系列號。
- 認證標志應該清楚、易認且不可擦除。
四、適用于特定部件的試驗:
試驗
0級
1級
2級
3級
4級
過壓強度
√
√
√
√
X
外部泄漏
√
√
√
√
X
內部泄漏
A
A
A
A
X
耐久性試驗
A
A
A
A
X
CNG兼容性
A
A
A
A
A
抗腐蝕性
√
√
√
√
√
臭氧老化
A
A
A
A
A
破裂/破壞性試驗
√
X
X
X
X
溫度循環
A
A
A
A
X
壓力循環
√
X
X
X
X
抗震動性
A
A
A
A
X
工作溫度
√
√
√
√
√
√ = 適用
X = 不適用
A = 如適用